2001年1月14日至18日,國際志愿者協會(IAVE)荷蘭阿姆斯特丹召開第十六屆世界年會,通過《全球志愿者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volunteering)及《全球行動方案》(The global agenda for action)。這兩個文件勾勒出二十一世紀志愿服務發展方向、遠景目標及具體做法,對于增強對志愿者精神認知、增進政府部門、民間社團、企業、學校及媒體對志愿服務支持,具有重要作用,對于我們推進中國志愿服務事業發展也具有借鑒意義:
正文内容 志愿服務,公民社會基石。它可以激發人類最高貴情操--追求全人類和平、自由、機會、安全和正義。 這個持續變遷全球化時代,世界變得越來越,越來越相互依存,也越來越復雜。通過志愿服務參與,無論個人或集體行動,可以達到以下目標: ﹒維護及強化社區、關懷及服務等各種人道價值觀念﹔ ﹒每個人作為社會一個成員,都可以享受權利,履行義務,并可以終生學習及成長,充分發揮個人潛能﹔ ﹒消除差別,加強溝通,使我們得以生活一個健康、持續發展社會,齊協力,開拓創新,迎接們共同面對挑戰,塑造們共同未來。 新千年之初,志愿服務日益成為所有社會基礎要素之一。它把聯合國所宣示:"我們,人類,擁有改變世界力量"這一理念轉化為切實、有效行動。 這一宣言,支持所有人們,不分文化背景、種族、宗教信仰、年齡、性別和生理、社會或經濟條件差異,都享有自由參與志愿服務權利。全世界所有人都應該享有以個別行動或集體行動,自由貢獻自己時間、才能或精力,不求物質報酬去幫助人與社會權利。 我們希望志愿服務事業發展能達成以數項目標: ﹒讓全社會共同參與,鼓勵青年通過一段時期志愿服務,發現并解決全社會共同面臨問題﹔ ﹒為沒有發言機會人發言﹔ ﹒促使更多人參與志愿者﹔ ﹒補充而取代其部門所負責事務以及受薪人員工作; ﹒幫助人們吸收新知識與技能,充分發揮個人潛能、自立性與創造力; ﹒促進家庭、社會、國家和全球團結。 我們認為,志愿者及其服務團體和社會,都負有共同責任,即: ﹒創造適當環境,使志愿者能從事有意義工作,并達到共同目標﹔ ﹒界定志愿者參與條件,包括情況,接受服務團體與志愿者可結束我们之間協議,并制定政策指導志愿者活動﹔ ﹒為志愿者和我們所服務對象提供妥善安全保護﹔ ﹒為志愿者提供適當訓練、定期評估與肯定﹔ ﹒消除所有生理、經濟、社會和文化障礙,確保每個人參與機會。 從聯合國人權宣言所提出基本人權以及志愿者守則和志愿者及其服務機構責任來考慮,我們呼吁,所有志愿者都應堅信并表明,志愿者行動一種具有非凡創造性力量,它有助于: ﹒建立一個健康、持續發展社區,尊重人類價值﹔ ﹒使人們充分享有權利,不斷改善生活﹔ ﹒解決社會、文化、經濟與環境問題,并通過加強全球合作,建設一個更加人道、更加公正社會。我們還呼吁: ﹒各個部門應加強合作,全國各地建設一些健全、有形、有效"志愿者"作為推動志愿者工作領導機構﹔ ﹒各級政府應保障人們參與志愿服務權利,消除參與志愿服務法律障礙,任用志愿者參與政府工作,并且為非政府組織提供相應資源,以促進和支持志愿者有效動員與管理﹔ ﹒企業應積極鼓勵幫助員工參與社區志愿活動,并盡力提供人員與金錢資助,發展促進志愿服務活動所需基本建設﹔ ﹒媒體應尽力報道志愿者事跡,提供信息鼓舞及協助人們參與志愿服務﹔ ﹒教育部門應鼓勵及協助所有人不分老少參與志愿者活動,為們創造從服務思考與學習機會﹔ ﹒宗教界應肯定志愿者行動符合宗教精神行為﹔ ﹒非政府組織應為志愿服務創造一個有利環境,并盡力為志愿服務提供人員與資金資助。 我們呼吁,聯合國應基于對志愿服務機制對于一個開放社會重要性充分認識,宣布現在为"志愿者和公民社會年代",并確認"紅V"為全球統一志愿者標志。 國際志愿者協會殷切希望全球志愿者與各界領導人團結一致,促進支持志愿者行動發展,使人人享有參與志愿者機會,并使其成為各民族、各國家間團結象征。國際志愿者協會歡迎全球志愿者團體研究、討論、支持以及實踐這一"全球志愿者宣言"。 中国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秘书处 编发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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